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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俊 明朝嘉靖元年的太子太保

林俊 明朝嘉靖元年的太子太保

本名:林俊

字號:待用;見素;雲莊

所處時代:明代

民族族群:漢族

主要作品:林見素文集

林俊,成化十四年(1478)中進士。初任刑部主事,升任員外郎。一次林俊上書請把妖僧繼曉斬首,並把權宦梁芳問罪,憲宗大為惱火,把林俊打入詔獄中拷訊。後府經歷張黻搭救林俊,也被關瞭進去。太監懷恩極力營救他們,林俊才被貶為姚州判官瞭事,張黻貶為師宗知州。當時朝廷中言路久已隔絕,他們兩個這下可說是名震京城,人們為他們編瞭一句話,說是“禦史在刑曹,黃門出後府”。不久因為正月初一發生星變,憲宗省悟過來,就恢復瞭林俊的官職,改派林俊到南京去瞭。

弘治元年(1488年),林俊因人推薦升任雲南副使。鶴慶玄化寺據說是有活佛,逢年過節這裡聚集瞭上萬名男女,爭著用錢往佛面上塗貼。林俊下令燒瞭這尊佛像,所得的捐款用來幫助窮苦百姓償還拖欠的款項。後來林俊又拆毀瞭三百六十處濫建的祠堂廟宇,木料都撤下來修築學宮。後來,林俊又升任按察使,弘治五年(1492年)調到湖廣去瞭。在這期間林俊因為雨雪災異上書評議時政的得失、利弊,又說德安、安陸修建王府以及增修吉王府都工程浩大,耗費億萬錢財,百姓受不瞭這樣的征派。所以林俊奏請按照寧王、襄王、德王府的舊例來辦,一切都務必減省,不必使用琉璃磚瓦和白玉雕欄,並請將此訂為律例。孝宗沒有聽從林俊的上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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