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嵇康

嵇康

嵇康簡介:嵇康(224-263,一說223-262),字叔夜,漢族,三國時期魏國譙郡銍縣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傢、音樂傢、文學傢。正始末年與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學新風,主張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審貴賤而通物情”,為“竹林七賢”的精神領袖。曾娶曹操曾孫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稱嵇中散。後因得罪鐘會,為其構陷,而被司馬昭處死。

人物生平

傢族出身

嵇康生於魏文帝黃初五年(224年),其祖先本姓奚,住在會稽上虞(今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),其曾祖父後為躲避仇傢,遷徙到譙國的銍縣(今安徽省濉溪縣臨渙鎮),並改姓為嵇。嵇康的父親嵇昭,字子遠,官至督軍糧治書侍禦史。嵇康有兄長,名嵇喜,早年即以秀才身份從軍,有為官的志向,後官至太仆、宗正。

恬靜無欲

嵇康年幼喪父,由母親和兄長撫養成人。幼年聰穎,博覽群書,學習各種技藝。成年後喜讀道傢著作,身長七尺八寸,容止出眾,然不註重打扮。後迎娶瞭沛王曹林之女長樂亭主為妻,因而獲拜郎中,後任中散大夫。嵇康與長樂亭主育有一兒一女(其子即嵇紹)。他常修煉養性服食內丹之事,彈琴吟詩,自我滿足。

嵇康崇尚老莊,曾說:"老莊,吾之師也!"講求養生服食之道。主張"越名教而任自然"的生活方式,著《養生論》來闡明自己的養生之道。他贊美古代隱者達士的事跡,向往出世的生活,不願做官。

嵇康曾經遊於山澤采藥,得意之時,恍惚之間忘瞭回傢。當時有砍柴的人遇到他,都認為是神仙。到汲郡山中見到隱士孫登,嵇康便跟他遨遊。孫登沉默自守,不說什麼話。嵇康臨離開時,孫登說:"你性情剛烈而才氣俊傑,怎麼能免除災禍啊?"嵇康又遇到隱士王烈,一道入山中,王烈曾得到石頭的精髓飴糖,便自己吃瞭一半,餘下一半給嵇康,都凝結為石頭。又在石室中見到一卷白絹寫的書,立即喊嵇康去取,而書就再也不見瞭。王烈於是感嘆道:"嵇康志趣不同尋常卻總是懷才不遇,這是命啊!"

堅拒出仕

掌權的大將軍司馬昭欲禮聘他為幕府屬官,他跑到河東郡躲避征辟。司隸校尉鐘會盛禮前去拜訪,遭到他的冷遇。同為竹林七賢的山濤離開選官之職時,舉薦嵇康代替自己。嵇康作《與山巨源絕交書》,列出自己有"七不堪"、"二不可",堅決拒絕出仕。

廣陵絕響呂安之妻徐氏貌美,被呂安的兄長呂巽迷奸。呂安憤恨之下,欲狀告呂巽。嵇康與呂巽、呂安兄弟均有交往,故勸呂安不要揭發傢醜,以全門第清譽。但呂巽害怕報復,於是先發制人,反過來誣告呂安不孝,使得呂安被官府收捕。嵇康非常憤怒,出面為呂安作證,因而觸怒瞭司馬昭。此時,與嵇康素有恩怨的鐘會,趁機向司馬昭陷害嵇康,下令處死呂安、嵇康。

嵇康行刑當日,三千名太學生集體請願,請求朝廷赦免他,並要求讓嵇康來太學任教,他們的這些要求並沒有被同意。臨刑前,嵇康神色不變,如同平常一般。他看瞭看太陽的影子,知道離行刑尚有一段時間,便向兄長嵇喜要來平時愛用的琴,在刑場上撫瞭一曲《廣陵散》。曲畢,嵇康把琴放下,嘆息道:"從前袁孝尼(袁準)曾跟我學習《廣陵散》,我每每吝惜而固守不教授他,《廣陵散》現在要失傳瞭。"(《廣陵散》並不是嵇康獨作,而是嵇康遊玩洛西時,為一古人所贈)說完後,從容就戮,時年三十九歲。海內的士人沒有不痛惜的,司馬昭不久後便意識到錯誤,但追悔莫及。東晉名士謝萬將其列為"八賢"之一。袁宏在《名士傳》中也稱嵇康等七人為"竹林名士"。

軼事典故

狂放任性

嵇康曠達狂放,自由懶散,"頭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,不大悶養,不能沐也",再加上他幼年喪父,故而經常放縱自己,"又縱逸來久,情意傲散"。成年的他接受老莊之後,"重增其放,使榮進之心日頹"。在懶散與自由裡孕育著嵇康的狂放和曠達。

嵇康年輕時傲世,對禮法之士不屑一顧。向秀曾敘述其與嵇康的友誼:"餘與嵇康、呂安,居止接近。其人並有不羈之才。然嵇志遠而疏,呂心曠而放。"鐘會陷害嵇康時,給其安上的一個罪名就是"言論放蕩,非毀典謨"。

鄙視權貴

鐘會身出名門,是鐘繇之子,"敏慧夙成,少有才氣",年少得志,十九歲入仕,為秘書郎,三年後又升為尚書郎,二十九歲時就已進封為關內侯。但是嵇康拒絕與其交往。但鐘會對年長其兩歲的嵇康,卻敬佩有加。《世說新語》記載:鐘會撰寫完《四本論》時,想求嵇康一見,可又怕嵇康看不上,情急之中,竟"於戶外遙擲,便回怠走"。顯赫後的鐘會再次造訪嵇康,嵇康不加理睬,繼續在傢門口的大樹下"鍛鐵",一副旁若無人的樣子。鐘會覺得無趣,於是悻悻地離開。嵇康在這個時候終於說話,他問鐘會:"何所聞而來,何所見而去?"鐘會回答:"聞所聞而來,見所見而去。"鐘會對此記恨在心。

司馬昭曾想拉攏嵇康,但嵇康在當時的政治鬥爭中傾向曹氏皇室一邊,對於司馬氏采取不合作態度,因此頗招忌恨。

隱於竹林

嵇康回歸自然,超然物外得自在,不為世俗所拘,而又重情誼。《文士傳》裡說嵇康"性絕巧,能鍛鐵"。嵇康愛好打鐵,鐵鋪子在後園一棵枝葉茂密的柳樹下,他引來山泉,繞著柳樹築瞭一個小小的遊泳池,打鐵累瞭,就跳進池子裡泡一會兒。見到的人不是贊嘆他"蕭蕭肅肅,爽朗清舉",就是誇他"肅肅如松下風,高而徐引"。《晉書·嵇康傳》寫道:"康居貧,嘗與向秀共鍛於大樹之下,以自贍給。"他在以打鐵來表示自己的"遠邁不群"和藐視世俗,這是其的精神特質的體現。

仗義執言

本來呂巽、呂安兩兄弟都是嵇康的朋友,但這兩兄弟突然間鬧出瞭一場震驚遠近的大官司。呂巽見弟媳徐氏貌美,乘呂安不在,指使其妻用酒把弟媳灌醉,將其奸污。事發後,呂安欲訴之於官。呂巽急忙請嵇康從中調停。嵇康因與二人的關系非同一般,遂應呂巽之請,出面調停,把這件事情按瞭下來。可是,事後呂巽卻倒打一耙,惡人先告狀,說呂安不孝順,竟然敢撾母親之面。有口難辯的呂安想到瞭他心目中最尊貴的朋友嵇康。嵇康拍案而起。嵇康寫下瞭《與呂長悌絕交書》,痛罵呂巽一頓。他想通過絕交來表白自身的好惡,他也想通過絕交來論證朋友的含義。呂安入獄後,為瞭說明真相,自然要涉及嵇康調停之事,嵇康也因此被投入監獄。

嵇紹不孤

嵇康臨死之前,沒有把自己的一雙兒女托付給自己的哥哥嵇喜,沒有托付給他敬重的阮籍,也沒有交給向秀,而是托付給瞭山濤,並且對自己的兒子說:"山公尚在,汝不孤矣。"(一說"巨源在,汝不孤矣。")這才叫真正的朋友,這才叫真正的知己。

在嵇康死後,山濤對待嵇康的兒子就像對待自己的兒子一樣。山濤沒有辜負嵇康的重托,一直把嵇康的兒子養大成才。山濤和王戎,在嵇康被殺害之後,對嵇紹一直都特別的照顧。他們盡到瞭朋友應盡的道義與責任,使得這個孤弱的孩子,即使失去瞭父親,卻還擁有他們慈父般的關懷與教導,不再那麼無依無靠,這是成語"嵇紹不孤"的由來。

十八年後,嵇康的兒子嵇紹也在山濤的大力舉薦下,被晉武帝"發詔征之",後來還成為晉朝的忠臣。朋友之間感人至深的信義與友情,也成為瞭千古傳揚的佳話。

介紹

相貌風度

嵇康風度非凡,為一世之標,《晉書》上說:康早孤,有奇才,遠邁不群。身長七尺八寸,美詞氣,有風儀,而土木形骸,不自藻飾,人以為龍章鳳姿,天質自然。《世說新語.容止》中寫到:嵇康身長七尺八寸,風姿特秀。見者嘆曰:"蕭蕭肅肅,爽朗清舉。"或雲:"肅肅如松下風,高而徐引。"山公曰:"嵇叔夜之為人也,巖巖若孤松之獨立;其醉也,傀俄若玉山之將崩。"有人語王戎曰:"嵇延祖卓卓如野鶴之在雞群。"答曰:"君未見其父耳。"好友山濤稱其"站時就如孤松獨立;醉時就似玉山將崩"。 哥哥嵇喜在《嵇康別傳》裡,誇耀他是"正爾在群形之中,便自知非常之器。"然而,嵇康卻有"土木形骸,不自藻飾"的個性傾向,據同時代的顏之推在《顏氏傢訓》裡記載,當時上層男士,崇尚陰柔之美,非常重視個人修飾,出門前不但要敷粉施朱,熏衣修面,還要帶齊羽扇、麈尾、玉環、香囊等各種器物掛件,於此方能"從容出入,飄飄若仙"。與那些脂粉撲面, 輕移蓮步的矯柔做作者相比,嵇康的"不自藻飾"是非常獨立特行的。

狂放任性

嵇康曠達狂放,自由懶散,"頭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,不大悶養,不能沐也",再加上他幼年喪父,故而經常放縱自己,"又縱逸來久,情意傲散"。成年的他接受老莊之後,"重增其放,使榮進之心日頹"。在懶散與自由裡孕育著嵇康的狂放和曠達。嵇康輕時傲世,對禮法之士不屑一顧。向秀曾敘述其與嵇康的友誼:"餘與嵇康、呂安,居止接近。其人並有不羈之才。然嵇志遠而疏,呂心曠而放。"鐘會陷害呂安時,給其安上的一個罪名就是"言論放蕩,非毀典謨"。

鄙視權貴

鐘會身出名門,是曹魏大臣,書法傢鐘繇之子,"敏慧夙成,少有才氣",年少得志,十九歲入仕,為秘書郎,三年後又升為尚書郎,二十九歲時就已進封為關內侯。但是嵇康拒絕與其交往。但鐘會對年長其兩歲的嵇康,卻敬佩有加。世說新語中說:鐘會撰寫完《四本論》時,想求嵇康一見,可又怕嵇康看不上,情急之中,竟"於戶外遙擲,便回怠走"。顯赫後的鐘會再次造訪嵇康,嵇康不加理睬,繼續在傢門口的大樹下"鍛鐵",一副旁若無人的樣子。鐘會覺得無趣,於是悻悻地離開。嵇康在這個時候終於說話,他問鐘會:"何所聞而來,何所見而去?"鐘會回答:"聞所聞而來,見所見而去。"鐘會對此記恨在心。司馬昭曾想拉攏嵇康,但嵇康在當時的政治鬥爭中傾向皇室一邊,對於司馬氏采取不合作態度,因此頗招忌恨。

隱於竹林

嵇康回歸自然,超然物外得自在,不為世俗所拘,而又重情誼。《文士傳》裡說嵇康"性絕巧,能鍛鐵"。嵇康愛好打鐵,鐵鋪子在後園一棵枝葉茂密的柳樹下,他引來山泉,繞著柳樹築瞭一個小小的遊泳池,打鐵累瞭,就跳進池子裡泡一會兒。見到的人不是贊嘆他"蕭蕭肅肅,爽朗清舉",就是誇他"肅肅如松下風,高而徐引"。《晉書·嵇康傳》寫道:"康居貧,嘗與向秀共鍛於大樹之下,以自贍給。"他在以打鐵來表示自己的"遠邁不群"和藐視世俗,這是其的精神特質的體現。

服食養生

嵇康身處亂世,但崇尚老莊,講求之道,有自己的養生訣竅。他認為,人之所以能長壽,在於註意平時在細微之處保養自己。這就好比"為稼於湯之世(當時天下大旱),偏一溉之功者,必一溉而後枯,而一溉之益固不可誣也。"養生之道與此相仿,關鍵在於平日一點一滴的修養,不使自身為七情所傷、六淫所中,如此才能身體強健,得以長壽。但世人恰與此相反,"常謂一怒不足以侵性,一哀不足以傷身,輕而肆之",這可真是"不識一溉之益,而望嘉谷於旱苗者也。"所以,世間多聞早夭之人,難見皓首之翁。嵇康認為人是可以長壽的。他說"至於導養得理,以盡性命,上獲千餘歲,下可數百年,可有之耳。""但世皆莫精(其術)故莫能得之。"嵇康認為,正確的養生應該是:"君子知形恃神以立,神須形以存,悟出理之易失,知一過之害生。故修性以保神,安心以全身,愛憎不棲於情,憂喜不留於意,泊然無感而體氣和平,又呼吸吐納,服食養身,使形神相親,表裡俱濟也。"

主要成就

音樂書法

嵇康通曉音律,尤愛彈琴,著有音樂理論著作《琴賦》《聲無哀樂論》。他主張聲音的 本質是"和",合於天地是音樂的最高境界,認為喜怒哀樂從本質上講並不是音樂的感情而是人的情感。嵇康作有《風入松》,相傳《孤館遇神》亦為嵇康所作。又作《長清》、《短清》、《長側》、《短側》四曲,被稱為"嵇氏四弄",與蔡邕創作的"蔡氏五弄"合稱"九弄",是我國古代一組著名琴曲。嵇康擅長書法,工於草書。其墨跡"精光照人,氣格凌雲",被列為草書妙品。唐張彥遠《法書要錄》品為草書第二。又善丹青,唐張彥遠《歷代名畫記》載其時有嵇康《巢由洗耳圖》《獅子擊象圖》傳世,俱已失佚。

文學創作

嵇康的,主要包括詩歌和散文。其詩今存50餘首,以四言律詩為多,占一半以上。 嵇康著作,《隋書·經籍志》著錄有集13卷,又別有15卷本,宋代原集散失,僅存10卷本。明代諸本卷數與宋本同,但篇數減少。明本常見的有汪士賢刻《嵇中散集》(收入《漢魏六朝二十名傢集》中),張溥刻《嵇中散集》(收入《漢魏六朝百三傢集》中),等等。1924年,魯迅輯校《嵇康集》,1938年收入《魯迅全集》第9 卷中。戴明揚校註的《嵇康集》1962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,此書除校、註外,還收集瞭有關嵇康的事跡、評論材料。

養生之道

嵇康繼承瞭老莊的養生思想,進行實踐頗有心得,他的《養生論》是中國養生學史上第一篇較全面、較系統的養生專論。後世養生大傢如陶弘景、孫思邈等對他的養生思想都有借鑒。《嵇康集》十卷書中,篇篇含養生之理,提出"越名教而任自然"的養生看法。魏晉之時,養生之學大興,但當時有兩種相對立的思想存在:一是認為修道可成仙,長生不老;二是認為"生死全由天,半分不由人。"嵇康針對這種現象,指出神仙不可能,如果導養得理,則安期、彭祖之論可及的看法。在他的重要著作《養生論》中,他以導養得理可壽的總論點,提出瞭以下觀點:一、形神兼養,重在養神。他舉例說明精神對人體的強大作用,指出"由此言之,精神之於形骸,猶國之有君也。"而中醫學也認為人以神為根本,神滅則形滅。嵇康在此抓住瞭養生的根本。二、養生要重一功元益,慎一過之害,全面進行。嵇康認為萬物稟天地而生,後天給予的養護不同,壽命也不盡相同,勿以益小而不為,勿以過小而為之,防微杜漸,提早預防,積極爭取長壽。三、指出若不註重養生,耽聲色,溺滋味,七情太過,則易夭折。"夫以蕞爾之軀,攻之者非一塗;易竭之身,而內外受敵,身非木石,其能久乎?"四、嵇康還告誡養生者要有信心,堅持不懈,否則就不易有效。還要以善養生者為榜樣,積極吸取好的養生方法,清心寡欲,守一抱真,並"蒸以靈芝,潤以醴泉,唏以朝陽,緩以五弦",就可以"與羨門比壽,與王喬爭年"。嵇康自己也身體力行,其友人言:"與康居二十年,未嘗見其喜慍之色",他自己提的理論,幾乎條條做到,但卻犯瞭"營內而忘外"一忌,最終受人誣陷而遇害。

卒年考疑

《三國志·魏書·王衛二劉傅傳》雲:"時又有譙郡嵇康,文辭壯麗,好言老莊,而尚奇任俠。至景元中坐事誅。"按魏元帝景元凡四年(260——263年),又《晉書·嵇康傳》記康被誅時年四十,故《資治通鑒》將時間系於景元三年,即262年,文學史界訂嵇康生卒年為223——262年,當是依此而定。關於嵇康被誅的時間,裴松之為《三國志》作註時還見到不同的記載,如幹寶、孫盛、習鑿齒等人皆雲康於魏高貴鄉公正元二年(255年)被誅,裴氏認為他們的記載有誤,故專門作瞭考辨。又,《世說新語·任誕》雲:陳留阮籍,譙國嵇康,河內山濤三人年皆相比,康年少亞之。徐震先生《世說新語校箋》雲:"按《晉書·阮籍傳》,籍以魏陳留王奐景元四年卒,年五十四,則其生當在漢獻帝建安十四年。"《山濤傳》言卒於晉武帝太康四年,年七十九,則當生於建安十年,長阮籍四歲。《嵇康傳》但雲死時年四十,不言死於何年,《通鑒》系其事於景元三年,則其生當在魏文帝黃初四年,蓋小山濤十八歲,小阮籍十四歲,故雲"少亞之"。按《通鑒》記嵇康事跡,主要依據《晉書》,但也利用瞭《三國志》,故抄錄瞭其中"譙郡嵇康"至"尚奇任俠"一段,而《三國志》雲康景元中坐事誅,故《通鑒》將其事系於景元三年,審矣。但《晉書》記嵇康事跡以及徐先生考嵇康生卒年,皆未利用《三國志》的材料,故有所失。

莊萬壽先生則認為嵇康的卒年應為景元四年。即景元三年冬鐘會雖任鎮西將軍,但仍有可能兼領司隸校尉,而伐蜀真正開始在景元四年,故嵇康被害的事件下限完全可能在景元四年。根據《與山巨源絕交書》的線索,山濤於景元二年除吏部郎,《絕交書》言"前年自河東還,聞……",則絕交書當作於景元三年。《絕交書》言嵇紹"年八歲",《晉書》載嵇紹"十歲而孤",若持景元四年論,自作《絕交書》至嵇康被害間有一年以上,完全可以滿足這個時間差,若持景元三年則嵇紹的年齡誤差較大。

中散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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