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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自為其名的為是什麼意思 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的為是什麼意思

並自為其名的為是什麼意思 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的為是什麼意思

1、“即書詩四句,並自為其名”中的“為”是給、替的意思。

2、釋義:仲永立刻寫下瞭四句,並自己給它題上自己的名字。

3、出自宋代王安石的《傷仲永》。

4、《傷仲永》全文:金溪民方仲永,世隸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嘗識書具,忽啼求之。父異焉,借旁近與之,即書詩四句,並自為其名。其詩以養父母、收族為意,傳一鄉秀才觀之。自是指物作詩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觀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賓客其父,或以錢幣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,不使學。

5、餘聞之也久。明道中,從先人還傢,於舅傢見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詩,不能稱前時之聞。又七年,還自揚州,復到舅傢問焉,曰“泯然眾人矣。”

6、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賢於材人遠矣。卒之為眾人,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賢也,不受之人,且為眾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眾人,又不受之人,得為眾人而已耶?

7、評價: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,說明人受之於天雖異,但還得受之於人,否則就將復為眾人,進而說明未受之於天者,本來就是眾人,如果不受之於人,恐怕連作“眾人”也難,而且強調瞭後天學習的重要性,表現瞭王安石早期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。文題為“傷仲永”,文中卻未見一個“傷”字,然而全篇寫的正是一個“傷”字。這正如《王荊公年譜考略》所評:“餘謂仲水始而通悟,終焉為泯然眾人,見於荊公悼嘆者詳矣!”由此可見,此文契合照應不在形式上而在內容中。這篇議論文,先敘後議,在事實敘述的基礎上立論,事實成為立論的依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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